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其中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超过10%,被视为一条“红线”,新规定对“三性”岗位的明确界定以及对派遣员工数量的限制,毫无疑问这会缩减劳务派遣业务数量。
虽然这对人力资源业务的总量影响不大,但是对于规范发展和多种业务并存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来说,要积极提升管理水平,及时从向“人头”要效益转变为向管理要效益。
受此影响,劳务外包被视为新型形式下企业用工的一个方向,劳务外包助力企业灵活用工!
劳务派遣与中介不同之处
劳务派遣特点是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即采用“用人不分,管人无人”的新型用人机制,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明显的好处。派遣前,被派遣人必须首先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中介组织主要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信息服务,收取一定的劳动中介费用。劳动者与劳动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其关系与《劳动法》无关。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某个相对独立的劳务服务项目或工程项目外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依据发包企业的要求,组织和直接管理劳务人员完成劳动服务或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且对项目成果和质量负责的承包形式。发包企业仅对承包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监督,依据项目外包合同向承包单位支付承包费用,不用直接管理劳务人员,也不直接向劳务人员支付任何费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喜欢使用劳务外包员工,因为它有这几个优点:
1、用人方式灵活多样
对于企业来说劳务外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签订长期短期合同,不想用了就“退回”给人力资源公司,注意这里是“退回”而不是“辞退”。
2.节省成本
劳务外包对于企业来说成为来说可以将人工成本变为生产成本,人力公司会开具6%的增值税的票进行抵扣。同时可以节约,辞退员工的赔偿成本等一些隐性成本。